第二百七十七章 花衫与铁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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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史墨走了。
这个中年人很克制。
送礼,喝酒,聊几句。
没谈到正事,就像是特意来找老友见个面,拿点东西,拍拍屁股就走人。
不给狄征一丝心理负担,为人处事尽显圆滑。
狄征看着手里的酒,自嘲了声:“拿人的手短。”
罗阎没有用‘真如之眼’去窥视他的心声,这是出于对这个男人的尊敬。
不过,他也知道,狄征应该挺纠结。
另一方面,也不想一口回绝掉吴史墨。否则以他的性情,断不会去贪图一瓶十几万的酒。
罗阎干咳了声:“如果仅是干涉兵团活动的问题,大可相信他。”
“至少现在,他的手不会伸得太长,去碰兵团。”
狄征看了他一眼。
没有问罗阎凭什么这样觉得。
狄征只是笑了下,点头道:“好。”
然后他也走了。
到了晚上。
罗阎穿上了斗篷,带上‘环龙’,腰负‘剔骨’,来到了南风塘。
南风塘是广陵市的‘贫民窟’,他之前买下的破旧音像店也在这一带。
这片地区鱼龙混杂。
酒吧,黑市,雇佣兵团,帮派堂口随处可见。
这里人员成份复杂,地城对此地睁只眼闭只眼,因此也滋生了许多问题。
但只要不是太离谱,这里的地保局根本不会去管。
同样因为这个原因,生活在城市底层的人们,无须任何牌照,就可以在这里讨生活。
于是白天上班,晚上摆摊,几乎是这片地区底层人们的常态。
罗阎拉着兜帽,在人群中穿梭,在经过一个烧烤摊时,有把声音怒叫起来。
“你瞎啊,我刚买的衣服,妈的!”
接着有道身影跌在了罗阎的脚下。
那是个十来岁的男孩,穿着洗得发白的衣服,脚上一只布鞋一只拖鞋。
倒在地上的他,一只刚满月的小土狗正用鼻尖轻轻碰着男孩的裤脚,然后朝着烧烤摊里某人奶声奶气地吠了声,似乎在为自己的主人抱不平。
一只脚飞过来,把小狗踢得‘呜呜’叫。
小男孩连忙抱住狗子:“别打阿黄。”
打人的是个穿着花衫,带着耳环,头发染有一抹红色的男人。
他的花衫上有一片油渍,看样子是给小孩不小心弄脏的,所以才大发雷霆。
像这样的事情,罗阎见过太多。
没打算管。
但现在,那花衫男挡住了他的去路。
罗阎只得轻声道:“麻烦让让。”
花衫男愣了下,接着转过身,歪着头看罗阎:“咋?扮英雄?打抱不平?”
“帽子拉得那么低干嘛,耍酷啊?”
他揭开罗阎的帽子,看到一双红眸,立刻‘呸’了声:“晦气,居然是个毒人。”
那一边,应该是男孩父亲的摊主,已经拉着自家儿子退后,悄悄地收起摊,想趁花衫男注意力在罗阎身上的时候开溜。
罗阎皱了下眉,不想在这种无聊的事情上浪费时间,拉起帽子就要走。
一个酒瓶飞了过来,朝他当头砸去。
“你聋还是哑巴啊,老子跟你说话呢。”
花衫男又拎起一个酒瓶,砸到罗阎的脚下。
罗阎这时接住朝着他头顶飞来那个酒拼,反手砸了回去,正中花衫男的脑袋。
花衫男惨叫一声,顿时头破血流,整个人也摔到了一张桌子上,打翻了上面的食物。
那桌子四周四五个男人呼啦啦站了起来,纷纷抽出了匕首铁棍,就向罗阎冲去。
花衫男捂着脑袋叫道:“砍死他,妈的,在这里敢打我们‘花衫’的人,你是活腻了。”
他话音末落,便见人群中刀光闪烁,他那几个手下不是手掌给剁下来,就是整条胳膊给卸下来。
他说完最后一个字时,四五个手下全躺在了地上,捂着伤口惨叫不断。
接着才看到,那个双眼赤红的年轻男子将一把长刀缓缓收进鞘里。
罗阎看也不看那穿花衫的男人,只是抬起脚,踢中一把匕首。
那把匕首顿时带着抹寒光,破空而去,埋进刚才喊打喊杀的男人胸口。
那男人瞪大了眼睛,似乎不敢眼睛,罗阎居然敢杀自己。
“你..”
“雷七爷会替我报仇的。”
他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,罗阎已经走远,消失在人群中。
这时,烧烤摊的摊主更是手脚麻利,推起小车,带着儿子赶紧远离这是非之地。
小小插曲后。
罗阎找到了西九胡同。
胡同里光线昏暗,地面砖石铺得不够平整,不知谁家将脏水直接从窗口泼了出来,倒在了地面上,惊起了一对野鸳鸯。
罗阎有些狐疑。
这地方,真藏着个雇佣兵团?
他正要一脚踩进去,眼角处,瞥到一片身影。
罗阎停了下来。
抱刀站在胡同入口处,放眼看去,一个个穿着花衫的男人,杀气腾腾地朝这边走过来。
‘花衫’雷七的人?
‘花衫’是这里较大的一个帮派,雷七是‘花衫’的头,帮众皆着花色衬衫,这是他们的主要标志。
就在罗阎以为这些人是来找自己报仇时,不料他们来到胡同口,看了他一眼后,就拐进了西九胡同里。
胡同中顿时一阵鸡飞狗跳。
有个声音大声道:“我是‘花衫’的山鹰,这里做买卖的赶紧给我滚,不然呆会身上少点什么零件,别怪我没先提醒。”
顿时,胡同里钻出一道道身影。
有做走私生意的‘水鬼’,也有做皮肉生意的姑娘,各色人等,顿时走了个干净。
这时候,胡同深处又有把洪亮的声音响起。
“花衫好大的威风,来到就要清场,怎么,当我们‘铁马’全是死人么!”
最后一句,声如炸雷,在胡同里不断回荡。
与此同时。
一盏盏灯光亮起来,把胡同照得雪亮。
胡同里的窗口,捅出一管管乌黑发亮的枪管。
胡同两边的平房屋顶上,冒出一个个端着枪的身影。
而在胡同的尽头处,一个正对着胡同的大院门口,站着道魁梧的身影。
左手拎着一把枪,右手扛着一把刀。
嘴上咬着一根雪茄。
腰上缠着一圈手雷。
就这么大刀金刀地站在那里,直面一巷子的花衫男人。
这个中年人很克制。
送礼,喝酒,聊几句。
没谈到正事,就像是特意来找老友见个面,拿点东西,拍拍屁股就走人。
不给狄征一丝心理负担,为人处事尽显圆滑。
狄征看着手里的酒,自嘲了声:“拿人的手短。”
罗阎没有用‘真如之眼’去窥视他的心声,这是出于对这个男人的尊敬。
不过,他也知道,狄征应该挺纠结。
另一方面,也不想一口回绝掉吴史墨。否则以他的性情,断不会去贪图一瓶十几万的酒。
罗阎干咳了声:“如果仅是干涉兵团活动的问题,大可相信他。”
“至少现在,他的手不会伸得太长,去碰兵团。”
狄征看了他一眼。
没有问罗阎凭什么这样觉得。
狄征只是笑了下,点头道:“好。”
然后他也走了。
到了晚上。
罗阎穿上了斗篷,带上‘环龙’,腰负‘剔骨’,来到了南风塘。
南风塘是广陵市的‘贫民窟’,他之前买下的破旧音像店也在这一带。
这片地区鱼龙混杂。
酒吧,黑市,雇佣兵团,帮派堂口随处可见。
这里人员成份复杂,地城对此地睁只眼闭只眼,因此也滋生了许多问题。
但只要不是太离谱,这里的地保局根本不会去管。
同样因为这个原因,生活在城市底层的人们,无须任何牌照,就可以在这里讨生活。
于是白天上班,晚上摆摊,几乎是这片地区底层人们的常态。
罗阎拉着兜帽,在人群中穿梭,在经过一个烧烤摊时,有把声音怒叫起来。
“你瞎啊,我刚买的衣服,妈的!”
接着有道身影跌在了罗阎的脚下。
那是个十来岁的男孩,穿着洗得发白的衣服,脚上一只布鞋一只拖鞋。
倒在地上的他,一只刚满月的小土狗正用鼻尖轻轻碰着男孩的裤脚,然后朝着烧烤摊里某人奶声奶气地吠了声,似乎在为自己的主人抱不平。
一只脚飞过来,把小狗踢得‘呜呜’叫。
小男孩连忙抱住狗子:“别打阿黄。”
打人的是个穿着花衫,带着耳环,头发染有一抹红色的男人。
他的花衫上有一片油渍,看样子是给小孩不小心弄脏的,所以才大发雷霆。
像这样的事情,罗阎见过太多。
没打算管。
但现在,那花衫男挡住了他的去路。
罗阎只得轻声道:“麻烦让让。”
花衫男愣了下,接着转过身,歪着头看罗阎:“咋?扮英雄?打抱不平?”
“帽子拉得那么低干嘛,耍酷啊?”
他揭开罗阎的帽子,看到一双红眸,立刻‘呸’了声:“晦气,居然是个毒人。”
那一边,应该是男孩父亲的摊主,已经拉着自家儿子退后,悄悄地收起摊,想趁花衫男注意力在罗阎身上的时候开溜。
罗阎皱了下眉,不想在这种无聊的事情上浪费时间,拉起帽子就要走。
一个酒瓶飞了过来,朝他当头砸去。
“你聋还是哑巴啊,老子跟你说话呢。”
花衫男又拎起一个酒瓶,砸到罗阎的脚下。
罗阎这时接住朝着他头顶飞来那个酒拼,反手砸了回去,正中花衫男的脑袋。
花衫男惨叫一声,顿时头破血流,整个人也摔到了一张桌子上,打翻了上面的食物。
那桌子四周四五个男人呼啦啦站了起来,纷纷抽出了匕首铁棍,就向罗阎冲去。
花衫男捂着脑袋叫道:“砍死他,妈的,在这里敢打我们‘花衫’的人,你是活腻了。”
他话音末落,便见人群中刀光闪烁,他那几个手下不是手掌给剁下来,就是整条胳膊给卸下来。
他说完最后一个字时,四五个手下全躺在了地上,捂着伤口惨叫不断。
接着才看到,那个双眼赤红的年轻男子将一把长刀缓缓收进鞘里。
罗阎看也不看那穿花衫的男人,只是抬起脚,踢中一把匕首。
那把匕首顿时带着抹寒光,破空而去,埋进刚才喊打喊杀的男人胸口。
那男人瞪大了眼睛,似乎不敢眼睛,罗阎居然敢杀自己。
“你..”
“雷七爷会替我报仇的。”
他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,罗阎已经走远,消失在人群中。
这时,烧烤摊的摊主更是手脚麻利,推起小车,带着儿子赶紧远离这是非之地。
小小插曲后。
罗阎找到了西九胡同。
胡同里光线昏暗,地面砖石铺得不够平整,不知谁家将脏水直接从窗口泼了出来,倒在了地面上,惊起了一对野鸳鸯。
罗阎有些狐疑。
这地方,真藏着个雇佣兵团?
他正要一脚踩进去,眼角处,瞥到一片身影。
罗阎停了下来。
抱刀站在胡同入口处,放眼看去,一个个穿着花衫的男人,杀气腾腾地朝这边走过来。
‘花衫’雷七的人?
‘花衫’是这里较大的一个帮派,雷七是‘花衫’的头,帮众皆着花色衬衫,这是他们的主要标志。
就在罗阎以为这些人是来找自己报仇时,不料他们来到胡同口,看了他一眼后,就拐进了西九胡同里。
胡同中顿时一阵鸡飞狗跳。
有个声音大声道:“我是‘花衫’的山鹰,这里做买卖的赶紧给我滚,不然呆会身上少点什么零件,别怪我没先提醒。”
顿时,胡同里钻出一道道身影。
有做走私生意的‘水鬼’,也有做皮肉生意的姑娘,各色人等,顿时走了个干净。
这时候,胡同深处又有把洪亮的声音响起。
“花衫好大的威风,来到就要清场,怎么,当我们‘铁马’全是死人么!”
最后一句,声如炸雷,在胡同里不断回荡。
与此同时。
一盏盏灯光亮起来,把胡同照得雪亮。
胡同里的窗口,捅出一管管乌黑发亮的枪管。
胡同两边的平房屋顶上,冒出一个个端着枪的身影。
而在胡同的尽头处,一个正对着胡同的大院门口,站着道魁梧的身影。
左手拎着一把枪,右手扛着一把刀。
嘴上咬着一根雪茄。
腰上缠着一圈手雷。
就这么大刀金刀地站在那里,直面一巷子的花衫男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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